從下月開始,如果你買家具,最好要求商家簽訂完整的《浙江省家具買賣合同》,把家具的材質、產(chǎn)地,何時安裝、送貨,如果退貨怎么賠付等條款全都寫下來,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記者從市質監(jiān)局了解到,省家具與五金研究所聯(lián)合省家具行業(yè)協(xié)會等出臺了《浙江省家具買賣合同》,倡議各大家具賣場等自今年5月1日起規(guī)范使用該合同,主動在總價5000元以上買賣中與消費者簽訂合同,小于5000元的買賣,消費者要求簽訂合同的,不能拒絕推諉。
《浙江省家具買賣合同》主要亮點有:明確要求注明產(chǎn)地、主要用材和類別;單列了運輸費、安裝費等;分清了定金款與預付款;明確將標準、產(chǎn)品說明、宣傳資料作為產(chǎn)品質量驗收依據(jù);明確賣方的質量違約責任;要求細化送貨地點;細化了對安裝、驗收的時間要求;將家具“三包”規(guī)定納入合同內容;公平規(guī)定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;明確了主辦單位先行賠付的責任;首次附有消費者須知,對家具種類及材質問題、產(chǎn)品質量問題、安裝問題、統(tǒng)一收銀、先行賠付、無理由退換貨等6項內容作了說明。
具體來說,當銷售人員告訴你某家具是某種紅木制作時,你并不能確定他指的是全部用材還是僅指主體框架或面板,也許抽屜、隔板等部位用的是非常廉價的材料;當銷售人員告訴你某家具是意大利進口的,你不知道指的是家具產(chǎn)地還是品牌;還有,消費者一般對抽屜滑道、合葉等五金件不太注意,實際上不同品牌的五金件價格相差很大。
此前,不少家具商不愿意與消費者簽訂很明確的合同。比如,一些家具商雖然口口聲聲說他的商品是“全實木”,但消費者要求在購買單據(jù)上寫明家具主材時,卻沒有一個商家敢答應,銷售憑證上填寫的內容也往往含糊不清。對此,《浙江省家具買賣合同》第一條專門列出了“產(chǎn)地”、“主要用材”和“類別”欄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