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瑞典進口的價值6.8萬元的床墊(裝修效果圖)在運輸過程中產生了一個小破洞,雙方就賠償問題產生了爭議:原告瑞典籍公民孔某認為該床墊是高端奢侈品牌,邊角有破洞后不能再用于銷售,要求按照全損賠償;而被告運輸公司則認為邊角小洞不影響正常使用,只同意酌情賠償。日前,青浦法院法官深入現(xiàn)場勘察,就地調解了該起涉外運輸合同糾紛。
在上海經營進口床墊品牌代理生意的孔某于去年4月21日,將一價值人民幣68300元的全新原包裝完整的瑞典進口床墊,委托某運輸公司由北京運至上海。托運時孔某根據(jù)運輸公司的要求,對該床墊進行了保價,保價價值為人民幣3萬元,運輸公司也對該床墊加封了木架包裝。
去年4月26日,孔某在運輸公司提貨時卻發(fā)現(xiàn),托運的貨物不但外包裝多處出現(xiàn)了破損,而且床墊邊角出現(xiàn)一個破洞,遂拒絕提貨,雙方經消費者協(xié)會處理未果后,孔某訴至法院要求運輸公司按照保價金額予以賠償。
孔某認為該床墊是瑞典進口的高端品牌,運輸后就發(fā)現(xiàn)破損,且現(xiàn)在已經過了一年多,不能再用于銷售,要求賠償保價費。而運輸公司則認為床墊只是有點破損,當時可以修復。
孔某認為,由于該床是瑞典進口的須到原廠公司進行修復,瑞典公司報價光維修費就要三千多美金,折合人民幣二萬三千多元,而運輸公司又沒有提供國內具有可以修復該床墊能力的廠家,所以一直沒能修復。
法院在聽取雙方意見后,考慮到此案訴訟成本太高致力于調解此案。為了查清事實真相,便于調解,法官決定到存放床墊的倉庫進行現(xiàn)場調解。同時因考慮到孔某系外籍公民,不熟悉中國法律,法官建議其帶中國的朋友一并到場。
通過現(xiàn)場勘察和溝通,法官和當事人都對床墊的貨損情況有了直觀認識,原、被告也都對對方的觀點表示了理解。在此基礎上,法官進一步釋明法律、分析利弊。最終經過4小時的努力,雙方握手言和,由運輸公司賠償孔某1萬元,且當場簽訂了調解協(xié)議。